谋划民生工程 完善福利设施
2009-01-04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 为落实民政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的《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》,传达贯彻民政部、国家发改委在兰州组织召开的全国民政事业“十一五”有关建设规划实施工作会议精神,研究落实《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》中儿童福利机构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、社区服务体系基础设施、城市福利机构建设等四个专项建设规划实施方案,12月10日,我厅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武汉联合召开了工作会议。各市州、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、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长、基层政权建设科长,发改委分管主任、社会发展科长参加了会议。会上,印发了《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指导意见(试行)》、《关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》、《湖北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中央和省专项补助民政事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等四个文件,谢松保厅长和省发改委副主任肖安民分别在会上讲了话,两位领导就落实四个专项建设规划分别对民政、发改部门提出了要求,强调在实施四个专项建设规划时,民政、发改部门的同志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密切协作、规范运作、加强管理,切实落实配套资金,高效益、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。民政、发改系统与会的同志分头就《湖北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中央和省专项补助民政事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两个文件进行了讨论,提出了修改意见。并各自对实施项目的进展情况作了简要汇报。(计财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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