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政府颁布《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》
2009-01-04

  5月28日,省长李鸿忠签署湖北省人民政府第318号令,向社会发布《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》,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,同时废止1992年9月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《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》。据悉,《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》是5月19日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。

 

 

附:《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》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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