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省性公益社团及业务主管单位:
根据民政部办公厅《关于落实“中国民间组织评估体系”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民办函[2006]68号)和省民政厅《关于全省性公益社团开展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鄂民政函[2006]171号)的规定,我省于2006年4月至10月开展了全省性公益社团评估试点工作。本次公益社团评估试点对象确定为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慈善等公益领域的29家全省性社团。因为种种原因,有6家社团未参加评估,其余23家均接受了评估。此次评估工作得到了有关业务主管单位的重视和支持,如省教育厅、省卫生厅等单位专门召集参评社团学习、宣传评估工作相关政策文件,对评估工作给予了具体指导和帮助。各参评社团认真学习评估文件,按照要求积极参与评估工作,借评估“东风”推动了内部组织机构、规章制度、基础建设,使社团整体素质得到提高。整个评估工作分为社团自评、评估组实地评估、专家评定和公示等4个阶段。评估考核内容包括社团基本条件、组织建设与内部管理、业务活动与能力建设、监督管理、社会影响等5个方面,评估等级按照各社团考核分数确定。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:
本次评估评出五星级公益社团1家,为省慈善总会;四星级公益社团12家,为省气象学会、省老区建设促进会、省高等教育学会、省预防医学会、省医学会、省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协会、省灾害防御协会、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、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、省少儿文化研究会、省炎黄文化研究会、省老年学学会;三星级公益社团5家,为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、省社会福利协会、省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、省青年志愿者协会、省健康促进与控制吸烟学会;二星级公益社团3家,为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、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、省群众文化学会;一星级公益社团2家,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、省农村卫生协会。
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
张岱梨强调要让困难群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
民政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共建协议
谢松保厅长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
李鸿忠省长、张岱梨副省长来我厅调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