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政府门户省政府门户民政部门户

今天时间:

湖北民政厅网站欢迎您

    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 > 为民服务 > 灾害救助 > 灾害救助

办理对象
2007-09-26
 点击率: 
    申请和领取灾害救助款物的对象为:因自然灾害造成吃、穿、住、医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,无自救能力和自救能力较弱的灾民。
打印】 【关闭
更多关于 的新闻

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站点地图

您是本站第

位访问者

主办单位:湖北省民政厅主办 备案序号:鄂ICP备05014913-1号 地址: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 邮政编码:430079 电话:027-50657001

最佳浏览状态:1024X768 Resoluution with Microsoft 5.5 Abov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