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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市区地名命名更名注意事项
2009-10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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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填报程序
  申请单位到当地地名主管部门进行地名咨询,领取地名申报审批表;按表格内容填写、盖章后送主管部门签署意见,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地名主管部门审核;地名主管部门初审,社会公示(重要地名须经专家论证)后,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(设区市政府须报上一级政府批复)。
2、提供资料
 (1)立项文件
 (2)总平面图
 (3)其它材料
3、审批表填写要求
 (1)按表格内容认真填写,地名含义及概况(沿革)栏应详细说明命名或更名的理由。
 (2)汉语拼音栏由地名办填写。
 (3)登记表一式五份,用蓝、黑墨水填写,字体标准、端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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