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;个人会员、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,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;
2、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;
3、有固定的住所;
4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;
5、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;
6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7、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。主办单位:湖北省民政厅主办 备案序号:鄂ICP备05014913-1号 地址: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 邮政编码:430079 电话:027-50657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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